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160号令)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我厅对辽宁富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大连金州辽南地矿工程勘测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劳务类(工程钻探),华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出的建筑行业乙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瑞恒(辽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盘锦展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然合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注销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1日。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相关材料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