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铭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8家申请建筑业(市政)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3日。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相关材料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铭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8家申请建筑业(市政)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3日。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相关材料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